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购物车
    0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 沭阳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波澜不惊888
    2017-04-18 23:58:09    来源:花乡沭阳   转载

    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青伊湖农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江苏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苏民发﹝20177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沭阳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进行修订。现将联席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人:谢红梅   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委农工办、县法制办、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卫计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统计局、县总工会、县残联、县慈善总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金融办、人民银行沭阳支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市监局、县物价局、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沭阳管理部。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李锦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相关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社会救助服务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计划安排;协同举办社会救助服务重大活动,督促指导全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开展;对全县各乡镇场(街道)和县直各有关单位社会救助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联席会议的筹备工作,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进行督促落实;组织起草以联席会议名义的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经县政府批示后印发;及时掌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不定期通报全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实施情况;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需要协调的问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确定调研课题,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工作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监督社会救助工作。

    县政府办:协调各相关单位做好救助服务平台衔接工作。

    县委农工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保护困难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县法制办:审核修改有关部门报送县政府的社会救助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县编办:加强社会救助机构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明确社会救助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机制,整合工作力量,推进地方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

    县监察局: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不定期对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责任单位和人员依纪依规予以责任追究。

    县民政局:统筹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定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负责研究制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等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

    负责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为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分配以及其他涉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社会政策服务。做好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参与分配和管理财政有关社会救助资金,配合财政部门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督管理。科学制定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办法,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按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积极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承担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部门社会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工作督办制度。

    县发改局:负责做好当地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项目的立项、审核、审批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交换和共享提供对接渠道。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户籍及机动车辆拥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县卫计委:配合县民政局做好困难人员医疗救助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费的安排和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就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下岗失业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等救助工作。

    县住建局:健全住房救助制度。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从事客货运驾驶、出租车辆营运及收入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县统计局: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相关的数据统计与反馈工作。

    县总工会:负责做好申请救助特困职工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

    县残联: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残疾等级鉴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残疾人教育专项补贴、残疾人教育奖励基金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县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临时救助工作。

    团县委: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助学工作。

    县妇联:负责春蕾班及相关基金会专项救助工作。

    县红十字会:负责全县城乡贫困家庭、弱势群体、疾病患者和企业生活困难务工人员救助工作。

    县扶贫办:配合县教育局做好助学工作。

    县审计局:负责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县金融办: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金融机构做好当地申请救助家庭金融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人民银行沭阳支行:依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推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县国税局: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成员、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纳税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县地税局: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个人、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纳税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县市监局: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家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生产经营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县物价局: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做好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机制启动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沭阳管理部:负责做好申请救助对象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和使用等信息的核对与反馈工作。

    四、相关事项

    (一)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负责社会救助工作。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部分成员单位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议定事项,经县政府批准后印发各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四)根据阶段性工作安排,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适时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

    (五)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六)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功能和作用。

     

     

                         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21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